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司法 、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处罚从不是目的 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社会危害性有限 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近年来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2025年初 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即使合法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小微企业。个体工商户 、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立法 、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比如 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 ,货值小 、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2022年 ,一辆小餐车 。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一个小超市 、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
